部门简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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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处

处  长:申象珍

副处长:孙碧艳

联系电话:0736-7172202

邮件地址:hncfpes@163.com

 

主要职能:

⒈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和要求,制(修)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计划与学生管理规章制度,统筹、协调、指导全校学生德育管理工作。

⒉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,检查各系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宣传和落实情况,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
⒊负责学风建设工作和学生安全稳定工作;负责学生日常管理情况检查工作。

⒋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。

⒌ 负责学生的各类评优和表彰;负责记过及以上违纪学生处理意见的审核、备案和申诉工作。

⒍负责学工队伍建设、培训与管理。

⒎负责校学生会干部的管理与培训,指导校学生会开展工作。

8.负责新生入学的牵头工作,督促各系做好新生入学教育。

9.负责学生证的办理。

10.负责指导各系学生档案的整理、归档。负责毕业生档案的收集、保管、派送。

11.负责做好学校新生的军训组织工作;开展国防教育、征兵宣传等相关工作。

12.负责奖学金、助学金、助学贷款、“绿色通道”等评定、发放与办理工作。

13.负责勤工助学的组织、指导与管理工作。

14.协助宣传处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工作。

 完成上级部门、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